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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与某乙约定将甲的两间房屋以10万元卖给乙,乙向甲交付了价款,甲将房屋交付给乙居住,但双方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后甲因故向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即持其卖给乙的两间房屋的产权证与信用社签订了抵押合同,约定将该房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后因甲届期未偿还贷款,信用社要实现抵押权,出卖甲用于抵押的房屋,乙则提出该房产属其所有。双方发生争执。问: (1)乙是否取得房屋产权?为什么? (2)信用社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

重庆市 债权债务 2021-07-01 23:29:52
用户:151*****764
律师回复(3)
  • 方晓玲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1-07-01 23:42:32

    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前提,但可以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信用社享有抵押权,只是抵押权不能对抗乙

  • 回复于2021-07-02 02:27:24

    委托我们律师介入处理事情,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935人

    回复于2021-07-02 12:40:05

    你好!不动产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转移所有权。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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