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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让开无犯罪记录证明,我用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开不了,去派出所开才知道: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有一条我2017年6月5日的经侦嫌疑人的记录,我根本就没有去过这个地方,也没有做过相关行为,那个时间我在一所公立小学做体育教师。 然后电话联系了河北廊坊经侦大队,他们回复说调查一下,今天又联系说是涉嫌传销,没有证据证明我没有去过,然后又让我联系当地派出所,也不给我处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怎么证明自己,怎么撤销记录?

山西省-大同市 经济金融 2021-06-21 12:44:10
用户:191*****649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6-21 21:30:10

    您好,嫌疑人记录并不代表犯罪,所以可以开具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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