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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我是婚姻当事者女方的女婿,男方与女方是同村人,相距不到500米,辈分上女方为男方的婶子,男方为女方的侄儿,女方原配于去年十二月份因病死亡,男方原配于今年四月份死亡,双方于半月前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时双方子女均不知情,后被男方子女发现公示于众,并把男方逐出家门,双方就居于女方家中(女方子女均在外),后女方子女知情后也反对该婚姻,且不同意同居于女方家中,女方于儿女情份不顾,强行居住。现就该事有几个凝问:1、婚姻法支持这种有悖论理道德、公序良俗的婚姻存在吗?2、如该类婚姻合法,女方子女不同意婚姻当事人同居于家中合法吗?3、现女方子女的观点是:(1)即是嫁就应嫁到男方家中,不应居于女方家中,

贵州省-铜仁市 婚姻家庭 2021-06-20 11:14:12
用户:159*****657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6-20 11:20:26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1、这两个男女的关系不是法律禁止结婚的情形,2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保护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女子不同意是不正常的,因为这个房子如果是女的前夫所建,且前夫没有遗书指定房子给子女,房子女方享有一部分权利,是可以居住的,3、法律没有规定结婚之后该住男方家还是女方家

    用户追问2021-06-20 11:28:33
    这种情况,女方子女不赡养两人,合理合法吗
    律师回复2021-06-20 11:29:47
    子女对于自己的生父或生母不能免除赡养义务,对非血缘关系的一方可以不赡养
    用户追问2021-06-20 11:51:16
    象这种情况,法律该如何照顾子女的情感,女方是一个家庭道德败坏的人,对女儿的辱骂常人难以入耳,让女儿配父亲这种话就骂得出口,没有母女之情,没有母子之情,就连孙女和外孙女也逃不了被骂,且非常难听,没有对家庭付出什么,象这种人还不被法律的制栽和道德的遣责,
    律师回复2021-06-20 11:54:22
    道德可以谴责,但法律谴责不了,赡养老人是中华传统美德!如果您觉得她辱骂侵犯权利,可以起诉要求她停止辱骂行为!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95人

    回复于2021-06-20 15:51:13

    你好!具体咨询什么问题?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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