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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一个高速的项目部,以前工作时间8:00_12:00,14:00_18:00。现在工作时间7:30_12:00,14:00_18:30,晚上20:00_21:30呆在办公室说要在办公室学习,一个月5天假连休一次,不给予加班费,不让外出,因为住公司的宿舍,请问这违反劳动法吗

湖北省-咸宁市 劳动争议 2021-06-15 15:16:30
用户:180*****063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6-15 15:22:48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回复于2021-06-15 15:32:02

    违反,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36人

    回复于2021-06-15 17:13:38

    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休息和外出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您可以直接向劳动局投诉

  • 回复于2021-06-15 18:16:46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如果已经向员工说明,就是不违法。

  • 回复于2021-06-15 18:20:18

    你好,此种情况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也可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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