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之前是在菲尔雪工作,合同上写的很清楚,是九个小时制,八点半到五点半,但是每天的时间都超过了,九个小时。但是他合同边上有一同小字,是没有加班费,就等于是给他义务加班,他说是算产值的,现在合同不在我身上,公司也不给合同,去年就见过一次,也没有给我合同,我按照正常流序走,本来是上个月15号走的,但是他强制性非要我留到30号才能走,超休了1.5天,最后一天是按照正常程序走,办完离职,已经是超过了九个小时的,但是他非要强制性回去加班,那那天是六点钟上到三点钟就下班了,但是还有同事就是从六点钟加班到两三点的,非要强制性留下来加班,现在那个钉钉记录合同也不在已经没有了,现在该怎么办呢?
江西省-赣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6-06 18: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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