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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公司在和无固定期限的员工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以合同法第四十条为由发出强制执行解除合同通知,发出当天即解除合同,请问可否主张双倍赔偿,公司是按19年2月至20年3月平均工资✖️年线赔偿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1-05-28 23:17:25
用户:186*****919
律师回复(3)
  • 周巍律师

    月帮助18人

    回复于2021-05-28 23:19:57

    按你的情况,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赔偿,工资计算应该是2021年4月至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回复于2021-05-28 23:28:06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什么情况没有达成一致?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1-05-28 23:48:00

    要看公司具体解除合同的理由,如果理由不成立的情况下,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相的经济赔偿金的。

    律师回复2021-05-28 23:48:04
    如果对这个问题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私聊我,我会予你解答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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