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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4周岁上幼儿园小班,上课的时候玩搬凳子游戏,根据规则搬椅子到固定点坐下,然后一个小女孩搬了凳子,但没坐下,在前面玩。孩子看到椅子是空的,就去把凳子搬走了,然后小女孩坐空摔倒了,撞到头。幼儿园老师已带小女孩去医院检查核磁共振,检查无问题,但小女孩的妈妈反馈有头疼眼花现象,医生说是脑震荡休息一周,注意观察,不适就医。小女孩儿妈妈跟我们家长讨要务工费、路费,合理吗?如果小女孩后续有什么问题,责任该谁承担?

浙江省-杭州市 侵权维权 2021-05-27 22:37:33
用户:135*****236
律师回复(2)
  • 张志全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1-05-27 22:39:30

    你好,幼师在履行职务过程中责任由学校承担

    用户追问2021-05-27 22:43:28
    那这种情况,我们家长要承担责任吗
    律师回复2021-05-27 22:46:26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用户追问2021-05-27 22:50:15
    “尽到教育和管理责任不承担责任”像我们这种情况,幼儿园有没有起到教育和管理责任呢?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5-27 22:51:50

    这个最好协商处理,就算小女孩真的有什么问题,学校、小女孩自己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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