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方起诉离婚需要走什么程序

湖北省-孝感市 婚姻家庭 2021-05-25 16:41:19
用户:136*****723
律师回复(9)
  • 李云健律师

    月帮助27人

    回复于2021-05-25 16:45:08

    你好,准备起诉状证据材料到法院立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68人

    回复于2021-05-25 16:45:24

    你好!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与财产分割问题吗?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5-25 16:49:28

    您好,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或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需要向法院提交一些诉讼材料包括: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户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证明(有子女的)、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等。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47人

    回复于2021-05-25 16:49:46

    准备诉状、证据、身份信息等立案

  • 张江浩律师

    月帮助18人

    回复于2021-05-25 16:51:35

    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材料去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

  • 回复于2021-05-25 16:52:10

    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直接到法院起诉就可以了

  • 回复于2021-05-25 17:22:59

    准备民事起诉状 双方身份信息 证据材料

  • 回复于2021-05-25 18:05:01

    准备为双方身份信息、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

  • 回复于2021-05-25 21:27:36

    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分析解答,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6*****72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