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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山西太原的一个普通务工人员,20年10月7日在位于天津市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08的梅河口市金保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办理了区间服务合同,当时合同写的到21年1月31日,如果因公司原因未能出境安排工作,全额退服务费5万元。 由于疫情,合同到期后,并未安排出境,但他们公司一直拖欠5万元退款,各种理由推诿,拒绝退还5万元服务费。 公司名称: 梅河口市金保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 河东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08 公司电

天津市 合同纠纷 2021-05-23 18:46:33
用户:136*****03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23 18:51:24

    这种情况,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退款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225人

    回复于2021-05-23 19:00:26

    那你这边可以走司法程序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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