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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于2019年七月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非主观意外过失)被判缓刑一年,2020年10月期满后入职于厦门一家国有企业,入职前已告知公司该事项缘由。入职八个月后,公司因集团新规定国有企业不得录用有刑事记录的员工,于2021年5月20日通知本人当天办理离职手续。我迫于公司各级领导连番劝说,在现场专人监督下提交了线上离职手续。我想请问公司该劝退行为是否违法?我的合理诉求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福建省-厦门市 劳动争议 2021-05-23 13:28:23
用户:136*****051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5-23 13:34:43

    可以主张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但是因为入职时间短,一个月工资。

    律师回复2021-05-23 13:35:24
    是两个月工资,打错了。
    用户追问2021-05-23 13:38:58
    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两个月,那五月份工资也应该足额发放吗?另外公司说这是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员工新规定,这个与劳动法冲突吗?该行为是否涉及歧视,毕竟我是入职前发生的违法行为,并已受过法律惩罚,是否可以有精神赔偿?
    律师回复2021-05-23 13:42:29
    工资该给得给,精神抚慰金不会有。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展开全部3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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