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8日,在校大学生黄某系发现邮
箱内有一份刷单兼职的邮件。为了赚取生活费,
黄某根据邮件提示加了对方QQ好友。
对方自称是“网络兼职招聘中心”,可以为黄
某提供刷单兼职。涉世未深的黄某一心想着赚些
外快,于是选择了10万元返现8000元一档的兼
职刷单任务。这时,对方告知刷手需先垫付本
金。
随后,黄某将自己的某网络购物平台账户给
了对方,对方下单,黄某再登陆账号进行支付。
第一笔刷单5万元,对方返现4000元给了黄某。
收到4000元兼职费用后,黄某深信不疑,并继续
通过该方式进行所谓的刷单兼职。
随后,被害人黄某根据对方要求,完成了43
笔所谓的刷单任务,共支付了87000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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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3 12:4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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