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邻居(熟人,接触一年左右)需要资金周转油田工程,承诺7天反还借款,我没有钱,征得我同意后,邻居一再保证贷款的所有相关费用由他个人承担,他找他朋友给我贷款给他用,贷款过程全程由贷款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让我面审以及签字,除了一句要及时还款,不能逾期外,没有告知本人任何合同条款,邻居与贷款工作人员当时都明白这个款项要出借给邻居,但是贷款工作人员并无提醒,直至5月14日,还款逾期了,催收人员告知我合同内容有所贷款项不能转借他人这个条款。后经追查,邻居当时并无工程项目。
我想知道放款的工作人员与我邻居是否构成诈骗,贷款合同是否还有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经济金融
2021-05-22 20: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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