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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O2O年8月28曰上午1O时左右汽车吊卸钢筋时造手右手桡骨远端骨折(CR片),外固定复位时CT扫描诊断为右手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2)伤残鉴定为工伤拾级(1O级)。(3)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2者原件及出院医药费发票交给公司统一交给工伤保险,材料提供给公司它应不应该出具收到所有材料证明。

江苏省-宿迁市 劳动争议 2021-05-22 09:50:08
用户:150*****888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21-05-22 09:55:28

    那你应该让公司给你出具一个收据,这样做的话更保险。以防日后发生纠纷。

  • 张毅律师

    月帮助21人

    回复于2021-05-22 09:55:53

    等公司通知就可以了,不放心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 回复于2021-05-22 09:56:54

    自己留下复印件。提交给单位的材料最好有接收单,没有影响也不大。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5-22 10:05:28

    一般来说,可以要求单位出具收到证明

  • 回复于2021-05-22 10:08:00

    您好,可以要求出具收据,或者提交复印件

  • 符志峰律师

    月帮助46人

    回复于2021-05-22 11:19:35

    在所有关键性的证据材料原件给到公司的情况下。应当向公司索要相应的收据,因为万一该材料遗失,就会出现一个责任承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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