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8日,我方车辆在路上正常行驶,被后方车辆连续追尾两次后,对方车辆逃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方车辆停下报警未追赶,在对方车辆逃逸后大概两公里的地方,对方车辆再次和对面车辆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导致被撞车辆上人员伤亡。到目前为止,警方不给我方出示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车辆走不了保险,要私了,要求我方先垫付修车费用,我方车辆在4s店拆解(拆解后如果不在4s店里修理,需要支付1000元拆解费用)后给出明确的修理费用,对方嫌修理费用高,不想给予赔付,又要求我到定损机构去定损。我现在该如何处理?我可以要求我的保险公司帮我去处理这件事情吗?如果我在4s店修理后拿发票如何要求责任防赔付?
上海市
交通事故
2021-05-20 23: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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