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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月与合肥市某公司签订共享设备运营合作协议,内中注明机器押金三万,我方负责在所签署地投放,产生利益后三方共分,合同中规定做满一年后如效益不好可终止合同,现我方想终止合同,时间也够一年,该公司已各种名义收取费用,不按照合同中规定返还押金,再合同期内又允许他人再本地区投放设备,收取合同中未提及费用,现在该公司要求返还设备,并发回合同原件才肯退款,想咨询一下现在该怎么办,对方是否有违反合同法

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 合同纠纷 2021-05-20 11:30:13
用户:181*****93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20 15:09:42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对方不退押金属于违约的行为,您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 回复于2021-05-20 22:54:38

    这种情况属于合同违约,你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诉状,到法院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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