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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提前一个月给部门领导说的,做了交接表,上面制表人是我的名字,最后一天去人事办理了辞职手续,领导不在,等到下月发工资前两天,人事打电话说领导说你没办理工作交接表,我已经弄好,让同事给他签字,他不签,最后发工资要扣我工资,请问我应该如何处理

山东省-济宁市 劳动争议 2021-05-19 15:37:34
用户:178*****875
律师回复(4)
  • 李阳律师

    月帮助15人

    回复于2021-05-19 15:43:02

    你好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1-05-19 15:43:59

    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单位不该克扣您的工资

  • 回复于2021-05-19 15:44:26

    您好!试用期可以提前3天口头告知公司、非试用期可以提前30天书面告知公司离职(如果担心没有证据,可发中国邮政特快专递寄给单位收),到时间就可以离职。且单位不得无理由克扣工资和各种费用,应当结清工资。否则可以投诉到劳动监察大队12333或申请劳动仲裁。

  • 回复于2021-05-19 16:40:38

    可以准备仲裁申请书和证据前往法院立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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