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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红筹股香港上市,近日本人要离职但拥有可兑现期权。根据37号文规定,应如何行权兑现股票?

北京市 合同纠纷 2021-05-17 20:25:38
用户:188*****49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17 20:31:30

    是您公司自己的37号文嘛,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2021-05-17 20:32:17
    是外管局37号文?
    律师回复2021-05-17 21:11:28
    微:要把灵要灵四灵散久吧六。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5-17 20:40:02

    您接受了公司的股权激励对吧,如果只是您个人一名,可以考虑由大股东代持股,或是成为创始人一起与大股东去做37号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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