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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在5月14日在学校跟同学上课时发生点小磨擦,下课后回到自己寝室,不曾想那同学提有铁钉的木棒冲进寝室,趁其不备将我儿子眼睛脸部打伤出血不止,后同学报告老师后老师将我儿子送到医院,医生说严重,现在在医院住院,请问我们该怎么办?要报案吗?医药费和在医院产生的费用该谁出?我们能提出补偿吗?

江西省-新余市 其他 2021-05-17 09:55:52
用户:182*****833
律师回复(2)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6人

    回复于2021-05-17 10:01:27

    16周岁以下不用报案。产生费用由同学父母承担,学校承担补充责任。补偿没有法律依据。

  • 回复于2021-05-17 10:02:30

    您好,可以先报案,耐心等待警察处理。也可以与对方以及学校协商赔偿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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