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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广州天河区,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13日,去公司入职试用,工作日7天,休息1天,每天都按时产量,无怠慢岗位职责。 2、双方先说好7天试用期工资结算,按前3天按100元/天结算,剩余4日—7日4天日薪按底薪8签结算,(底薪结算的日薪方式,之前没被告知公司有和法定不一样,或有特例结算规定),结算日薪时,公司临时告知,新老员工日薪结算都按照月度天数结算,所以以5月份31天的月度天数为基数给我结算日薪!沟通后,公司直接拒绝支付任何劳动工资! 3、因试用期,无劳动合同签订,但有微信OFFER通知入职、工作交接等微信聊天记录,想申请法律援助,通过劳动仲裁按法定拿到的日薪报酬!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1-05-16 13:06:52
用户:178*****57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16 13:15:44

    你好,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向司法局申请的。

    用户追问2021-05-16 13:20:06
    您好,请问我这种情况的日薪结算方式,是可以以法定21.75天为结算基数计算的吗? 到工作地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94人

    回复于2021-05-16 13:22:19

    满足条件的,可向当地法援中心申请援助!对于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可从第二个月起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用户追问2021-05-16 13:54:52
    您好,再请问一下,拒付劳工工资,或者没按说好的时间付工资,我没拿到任何劳工工资期间,公司使用我工作期产出的原创资料,是否属于侵权,我到时候可申请维权吗?
    律师回复2021-05-16 13:56:32
    你好,若是履行工作需要并不算!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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