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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5日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但是试用期是三个月。同时承诺会从2020年11月开始缴纳公积金(有聊天记录证明),2021年4月15日合同期满,离职,截至目前,公积金只缴纳了三个月,但是每一个月都扣除了公积金的费用。签订的离职协议上写明了2021年5月10日会发放四月11个工作日的薪资并且足额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目前已经过了四天,公积金仍未缴纳,四月的薪资也未结算。这样的情况可以向该公司提出劳动仲裁吗?

重庆市 劳动争议 2021-05-14 18:51:59
用户:150*****377
律师回复(3)
  • 薛清元律师

    月帮助38人

    回复于2021-05-14 18:53:29

    你好,一年之内完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和我一对一沟通为你提供指导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287人

    回复于2021-05-14 18:58:14

    可以的,您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和劳动仲裁申请书,然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 易磊律师

    月帮助2383人

    回复于2021-05-14 20:26:29

    没有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可以直接去社保和公积金投诉举报。工资的问题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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