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04年在社区当了一名保安,到了2018年1月1号,社区把保安承包给了金物业,到了2020年12月31号金物业三年到期,社区又把保安承包给了联物业,现在联物业不承认以前的工龄。因为2020年12月31号金物业到期的那天让我们写了辞职报告,说不写的话就和联物业不能交接。联物业在2021年4月就说我们以前的工龄就没有了。(我们的工作时间是12个小时三班二运转,工资2400圆。第一个问题我以前的工龄还能接续上吗?第二个问题(如果不能的话我能以金物业没给足加班费向金物业要补偿吗?已辞职4个月)第三个问题现在的物业可以让他付加班费和中夜班费吗?非常感谢您!
江苏省-无锡市
劳动争议
2021-05-14 08: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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