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2月底,在梅林的合租房内,我才预付交了3月房租,但由于合租室友乱拉她房间内的电线,导致房子起火。我搬出了合租房,房屋中介提供给我的更换居住地又贵又小,我不满意,自己换到了另外一处,原合租房内自己的房间没有遭受火灾损失
2.目前合租房仍处于被消防大队封闭状态,我也没有居住中介提供的房。但是房间的押金和没有住的3月的租金,中介不肯返还,说让我去民事起诉起火的那个室友
3.我本身的物品没有遭受火灾的损失,我损失的是押金和没有住的3月租金,我应该找谁进行赔付?房屋中介说他也是受害者,不赔付我,是否是推卸责任?
广东省-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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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2 08: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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