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到中公教育培训,签一份培训服务协议,考试后笔试未过。根据协议,中公教育得返还22800元。问题是,这协议签了两次,第一份协议是去报名那天签的,第二份是报名第二天,中公电话通知说第一份协议有误,得修改。第一份协议与第二份协议在退还金额有区别,第一份只有18000,第二份是22800。请问,一是现在中公教育只认返还18000元的第一份,有没有违反协议?二是我只认第二份协议,中公教育却不认,我该怎么去维护自己权益?
湖南省-邵阳市
合同纠纷
2021-05-10 14: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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