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与乙的母亲是亲姐妹,甲与乙于某年办理结婚登记后开始共同生活,次年生育女儿丙。乙与甲共同生活期间,遭受甲的言语侮辱、家庭暴力,长期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并多次流产,患上了精神疾病,生活自理受到很大影响。因此,乙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准予甲乙离婚,并要求甲支付生活费、医疗费及经济补偿,以及要求甲负责抚养丙。请问: 1、甲与乙的婚姻关系应如何处理? 2、应如何处理甲与乙的财产关系?乙要求甲支付生活费、医疗费及经济补偿的诉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1-05-08 17:52:19
用户:177*****661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08 17:59:43

    您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具体可以电话联系,直接、快速、全面的解答你的问题。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回复于2021-05-08 18:00:08

    婚姻无效,按照同居处理,详细可以电话咨询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661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