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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本人怀孕2个月,告知公司怀孕后,因本人家和工作地都在许昌,现在领导让我去另一个城市上班,入职时未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用第三方劳务公司给本人缴纳社保医保等,但是个税系统显示受雇单位包括每月打卡工资单位均为上班公司,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不去另一个城市上班,如果工作真保不住,怎么维护自己利益

河南省-许昌市 劳动争议 2021-05-07 22:29:45
用户:180*****558
律师回复(2)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1-05-07 22:32:13

    不签合同可主张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也可以要赔偿,可走劳动仲裁程序

    用户追问2021-05-07 22:34:55
    个税系统受雇信息可作为实际工作证据么?单位是否有权让本人去另一城市上班?如果不去是否涉嫌违反公司规章
    律师回复2021-05-07 22:36:20
    单位无权单方调岗,不属于,证据整理建议制定诉讼方案后委托律师全权处理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回复于2021-05-07 22:37:35

    第一,你怀孕了,属于3期女工,单位无权辞退你。第二,你有权利不去另一个城市上班,除非双方在之前有明确约定可以调整工作城市。如果单位辞退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用户追问2021-05-07 22:39:24
    感谢,个税系统受雇信息可当作已实际工作证据么?
    律师回复2021-05-07 22:40:03
    工资发放明细,个税系统显示代扣代缴的义务是单位,都可以认定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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