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
背景:以个人名义帮助对方贷款买车,与对方口头约定,每月贷款由对方偿还,并在半年之内,对方完成全部还款并将车辆过户.
车辆情况:北京牌汽车:购车价格共8万 元.首付款 2万元,车贷总额: 8.4万能元 贷款年限: 3 年 首付款2万元和每月贷款共计 4.8万元全部是我支付的.
购车在青岛市黄岛区,对方户籍河北承德
目前的情况:对方开走车后,以各种理由欺骗、拖延、拒还车贷、拒绝还车,多次沟通无效.期间一直由我在偿还车贷,要求对方还车,拒还.
疑问诉求:
1) 诉求1:要求对方一次性还清我已支付的首付款,月供及剩余全部贷款、精神损失费、误工费后,办理过户手续,将车辆过户给对方.
2) 诉求2如果协商不成,要求对方还车,偿还我已支付的首付款及月供,并支付车辆折旧费用.精神损失费、误工费
3) 对方户籍在河北承德兴隆县,在青岛没有居住证,是否只能到当地起诉?考虑路程遥远诸多不便.
4) 当时的车贷的贷款合同上的担保人是我对象,但是她并不知情,这份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5) 如果起诉,律师费和诉讼费大约多少钱?
6) 如果不起诉,有什么方式可以追回损失?
山东省-青岛市
其他
2021-05-05 23: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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