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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好:我的车子在2019年6月停在小区地下车库被水淹了,车子维修费用33万有物业公司承担了,但是车子被淹没了交通工具,我上下班在乌市,一直租用朋友的车子,原本想物业公司应该承担租车费用,他们以先前签过合同为由不予承担。车子是德国进口的,原车配件都得从德国购买,所以车子2019年9月29号才修好。答应朋友适当给点租车费,可物业公司不给,我准备起诉物业公司了,你从律师的角度看下官司能打赢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合同纠纷 2021-05-05 17:25:12
用户:131*****81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5-05 21:47:21

    租车费用不一定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最重要的是要根据你和物业公司之间的赔偿协议约定来看,如果赔偿协议不涉及这一块儿,那么很难得到法律支持。

  • 刘永龙律师

    月帮助102人

    回复于2021-05-06 07:10:43

    能不能打赢官司要看证据,你把你们之前签的合同发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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