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商家在某二手平台发布二手手机,手机配图与实物不一致。咨询情况时商家故意不透露完整信息,购买后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与所售商品不一致,找商家商谈,商家抵赖不予以承认,且言之“差不多就行了”,又诬陷我“售后砍价”,后经平台查实后,判定商家存在“商品与实物不符”,先令我邮寄退货。发货前我将发货视频拍摄并发送商家,里面有所发快递以及运费情况,商家并未表示有任何意义,到货后商家又以“商家不应承担运费”为由拒绝收货,且对我再次以“不讲诚信,态度不好”进行平台诬告。我想请问: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了消费欺诈,我是否应该承担来回运费,我是否有权对商家该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山东省-济南市
经济金融
2021-05-05 12: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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