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1-04-29 20:09:45
若房子为婚前购买写的男方名字,则该房产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你可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主张相应的补偿。
回复于2021-04-29 20:22:49
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也即10万对应的增值部分,夫妻平均分配。
回复于2021-04-29 20:23:38
请问这个房子登记的是男女双方的名字吗?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1-04-29 20:27:12
您好,如果男方父母帮偿还的房贷未说明是借款时,一般默认为属于结婚后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现在房产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离婚时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的作为补偿。
回复于2021-04-29 20:32:30
这个需要具体分析父母给的性质
月帮助19人
回复于2021-04-30 12:12:27
你好,如果父母还款是借款,你可以分三十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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