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和B是同村,B跟信贷员C是朋友,A通过B在1994年向C的信用社贷款3万元,到临还款期前几天,B跟A说,他也要去还贷款,叫A把3万本息交给他一起还就行,A真的把钱给了B。约4年后,A再找C贷款,C才告诉A上次贷款B并没有还,C对A表示知道是B把钱拿去别用了,所以才没向A讨贷款,他会让B尽快还款。A也找B理论,B当时也表示当年内会去把A的贷款还清。20多年过去了,信用社也没找过A还款,到2020年底,信用社再找A还那笔贷款,并说不马上还,下个月就要上传征信中心。A在下个月查了个人征信,多了一笔3万元的呆账,欠信用社本息129052元。再找B,B却说钱是C拿去用的。请问B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吗?
福建省-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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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28 16: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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