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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儿子一年前叫人介绍了一个对象。一年后女方提出分手。请问一下,我们所花的钱能不能要回。

浙江省-宁波市 婚姻家庭 2021-04-25 21:14:11
用户:159*****617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4-25 21:15:29

    如果是给的礼金是可以追回的,如果是日常开销或者购买生活日用品的话,那个就没办法追回。

  • 回复于2021-04-25 21:15:39

    具体看什么钱,小的日常开销是不能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3615人

    回复于2021-04-25 22:56:45

    你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没有领结婚证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回复于2021-04-25 23:18:43

    这种情况除非是彩礼,不然的话基本是不能退回的

  • 回复于2021-04-26 18:51:35

    你好,是彩礼的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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