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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方电动车,对方摩托三轮车! 我由西向东在非机动车道正常行驶,对方由南向北左拐弯上非机动车道,我躲闪不及,撞在对方车左边龙头上,我目前脚踝骨折住院,交警当时说责任定不了,现在说调了监控说我电瓶车车速快了,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请问这个合理合法吗?

江苏省-苏州市 交通事故 2021-04-24 21:32:51
用户:185*****273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4-24 22:23:27

    合理的,但电动三轮车需要在交强险理赔范围内,也就是20万元的理赔限额内先行承担,超出20万元以外的部分再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所以我认为只要对方有责任就行,责任大小不是很重要

    律师回复2021-04-24 22:24:18
    另外,你如果手术了,那么应当构成伤残的,这个伤残赔偿金是很高的,从你的描述来看,应当构成的伤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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