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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去年11月底按揭购买了一套公寓 说好今年3月底交房,后面3月底被通知跟他们合作的银行无法放款,让我们自行找银行贷款,3月底也无法交房,说是4月底交房 从他通知我们自行贷款的时候 我们了解了一下公寓房 产权只有40年 房子无法过户 这些在他买的时候都没有跟我们说清楚,现在我们后悔了,想把按揭的钱退回来 我想请问一下律师我们该怎么办

四川省-绵阳市 其他 2021-04-22 11:27:17
用户:157*****279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4-22 11:36:26

    你好,首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对方延迟交房是有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的。但你想要因此解除合同,除非合同不仅仅是迟延,而是根本已履行不了才行。

  • 回复于2021-04-22 11:36:46

    主要还是要看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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