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份,我与他人签署了租房合同。上面大概意思是,后续如果不再合作租房,房租不退,房屋内设备不退。但是,当初我毁约,是因为她在我租房期间,私自占用我的房间,并且隐瞒我,未交物业管理费以及供暖费。后边我们私下谈过,你说退我三分之一的房租,设备放在她那,不予退还,而如今五个月过去了。至今以各种理由推拖不给我任何赔偿。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是去法院起诉吗?这种情况以及案件问题,打赢官司胜算大吗?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合同纠纷
2021-04-21 18: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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