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甲与某女乙订立《双方协议》约定:甲借给乙100万元,用于购买某房产,乙用其该房产作抵 押,并承诺终生不嫁他人,- -生做甲的情人。如果乙违反协议,则应当返还借款,如果甲提出解除情人关系,则乙有权不归还借款,将该笔借款充抵作精神赔偿款和生活补助款。
同年,甲与乙再次订立《补充协议》约定:甲已经出资70万元,以乙名义购买了某房产,该房产的按揭余款由甲支付。乙自愿做甲的情人,如果乙违反承诺,则应退还甲已经支付的70万元及按揭款,如果甲提出解除与乙的情人关系,则乙有权不退还甲已经支付的70万元以及按揭款。在双方以情人关系相聚期间,在没有约定双方生儿育女协议之前,乙不得生育。
现甲因双方关系不和
河北省-沧州市
婚姻家庭
2021-04-21 10: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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