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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1年2月16日在曲阜市人民医院因贫血,痛经,进行子宫肌瘤剖腹切除手术,住院14天后出院。3月18号进行康复查体,结果发现手术前彩超查体查出体内需要切除的那个最大的5.5公分的肌瘤没有给取出。医院主刀医生也承认说不是故意没取出的。现在这次手术完全失败,还需要进行二次手术。经医患办协商说是给我赔偿。我现在求助贵方,希望能帮助我提供一下我需要提出赔偿的要求和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以及需要追究医生或医院的法律责任都是哪些?非常感谢,希望能得到回复!

山东省-济宁市 医疗纠纷 2021-04-20 18:22:16
用户:138*****063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1-04-20 18:27:05

    你好,首先要起诉,然后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确认是医院的责任后再更改赔偿数额!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予以分析解答

    用户追问2021-04-20 19:36:18
    请问一下张律师,这次手术医疗事故院方承认的。我提出院方给我报销这两次手术费用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等费用说得过去是吧,院方协商说是只给报销一次的。另外对我本人的精神损失费这一块要求赔偿多少合理呢?本次住院单上显示共花费1.92万元,合作医疗报销完自己花掉8千多这个不算其他费用,法律上赔偿标准是按合作医疗报销后的还是报销前的数执行呢?谢谢
  • 回复于2021-04-20 18:31:03

    首先您需要取证,其次赔偿事项有二次手术的费用,第一次手术医疗费全退,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失费5000-100000之间你们协商,大概就这些

    用户追问2021-04-20 18:50:27
    请问一下蒋律师,这次手术医疗事故院方承认的。我提出院方给我报销这两次手术费用及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等费用说得过去是吧,院方协商说是只给报销一次的。另外对我本人的精神损失费这一块要求赔偿多少合理呢?本次住院单上显示共花费1.92万元,合作医疗报销完自己花掉8千多这个不算其他费用,法律上赔偿标准是按合作医疗报销后的还是报销前的数执行呢?谢谢!
    律师回复2021-04-20 20:08:58
    上面您说的那些赔偿事项都是法律支持的,医院只赔偿一次您可以不同意,精神损失费取决于您病情的严重程度,法律上一般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展开全部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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