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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下落水男孩或者女孩,属于见义勇为,还是无因管理,为什么?

山西省-太原市 其他 2021-04-19 18:16:09
用户:155*****018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4-19 18:57:12

    你好,是见义勇为行为。见义勇为是指导不负有特定义务的自然人,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利益免或少受损失,冒着较大的人身和财产危险而作出的行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见义勇为应该属于无因管理的范畴,但不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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