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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过后女方还需要做什么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婚姻家庭 2021-04-17 14:50:23
用户:133*****318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4-17 14:52:50

    积极联系法官,确定开庭日期

  • 回复于2021-04-17 14:53:44

    需要等待开庭。必要的时候还要收集证据。

  • 回复于2021-04-17 15:14:32

    这个要看您具体因为什么原因起诉

  • 回复于2021-04-17 15:38:02

    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以上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分析。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6人

    回复于2021-04-17 18:18:29

    你好!等法院传票即可。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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