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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律务】杨群:关于你手机支付贷欠款一案,共计3857.95元,我所审查了你的借款申请材料以及三方通话录音,因你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情节严重,涉嫌“消费贷款合同欺诈”。现决定于2021年4月16日上午向户籍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请立即提出答辩状,知悉有关诉讼权利义务并做好相关应诉准备。诉讼期间费用均由涉案人承担。法院审查受理后传票近日会送达,若缺席出庭,将宣判结果并申请强制执行,依法严惩,退订回T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1-04-15 19:29:10
用户:137*****747
律师回复(8)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49人

    回复于2021-04-15 19:32:38

    主要想咨询什么呢,可与我一对一或电话沟通。

  • 回复于2021-04-15 19:40:17

    您好,具体有什么想要咨询的呢?

  • 回复于2021-04-15 20:16:07

    这种情况基本就是吓唬人的

  • 回复于2021-04-15 20:55:22

    您好,这个是催收信息,带有恐吓性质在内。

  • 回复于2021-04-15 22:23:41

    你好,传票是由法院发的,通知开庭时间、提交答辩状、审判法官等,你可以选择一对一单详细咨询我帮你看一下这个信息真假。

  • 回复于2021-04-15 23:17:04

    你好,按你说的情况,吓唬你的

  • 回复于2021-04-15 23:50:42

    这种可能是催收短信,不是法院的短信。

  • 回复于2021-04-16 08:58:52

    您好,这个应该是催收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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