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于2021-04-15 00:01:51
因为您的入职时间是2015年7月1日,这个双倍工资的差额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不能够再主张
回复于2021-04-15 00:02:20
是的,只要能证明劳动关系就可以。但是双倍工资差额是一年的工资哈。
回复于2021-04-15 06:17:23
1、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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