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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感情不和想和男方离婚,对方不同意; 我们2014年12月自由恋爱,2015年5月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一年半之后,17年男方去北京工作,异地两年后19年9月举办婚礼,之后一直在当地生活,在之后的相处中发现与对方性格,价值观不同,现在我提出离婚,婚后无子女,夫妻共同财产一辆大众高尔夫汽车,目前一直我在使用,对方也想离婚,但是鉴于对车的分配有异议,他要求我按照车的出资比例的原有价值赔付给他,我没同意,已经进行了第一次上诉,目前结果未知,请问这种情况第一次上诉法院叛离的概率有多少?对于这辆车的分配是否会按照男方要求执行?另外如果第一次未叛离,那么第二次上诉又该怎么操作?

山东省-临沂市 婚姻家庭 2021-04-14 20:30:33
用户:152*****968
律师回复(2)
  • 王紫娟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1-04-14 20:39:34

    双方如果都同意离婚,只是针对财产分割有争议,判离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用户追问2021-04-14 20:53:05
    开庭结束后法官当时没有宣布结果,这种情况下多久能出结果呢,会要求再去第二次吗
    律师回复2021-04-14 20:53:51
    这个联系问法官了解情况
    展开全部2条回复
  • 梅露淋律师

    月帮助3183人

    回复于2021-04-14 21:02:45

    第1次判离的可能性很小,第1次没有判离,在判决生效后,您如果在分居超过一年的第2次起诉,那么就能够判离了。一般情况下共同财产是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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