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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去年九月份,楼下邻居到家里砸门,把门砸坏了,今年4月份,又往家门口,门上墙壁,门口地毯上泼了不明紫红色液体,如果报警,是否可以两个案子一起结?另外,如果只结本次在门口泼东西的案子,构成拘留吗?

辽宁省-大连市 其他 2021-04-14 14:52:27
用户:180*****969
律师回复(2)
  • 赵涓娟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1-04-14 15:18:33

    您好,如果他故意寻衅滋事。那么是可以被拘留,但是你要有证据证明该行为就是邻居弄得

    用户追问2021-04-14 15:20:53
    第二次他故意往门上泼东西,这一个案件,就可以构成拘留,是吗
    用户追问2021-04-14 15:22:01
    警察已经录完口供,她也承认是她泼的。
    律师回复2021-04-14 15:33:07
    是的,如果调解不成,她又没有正当理由,构成寻衅滋事的话,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34人

    回复于2021-04-14 15:24:21

    你好,前面那个案子,你要看财物的价值,如果达不到犯罪的标准,治安处罚已经过了时效,你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后面在门口泼东西,可以报警对其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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