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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工作,10月11月工资只发底薪,提成拖欠,12月提出离职,到1月结算之前部分工资,至今仍有1000多提成不愿意给,已客户不付尾款为由拖欠不给,另外17年入职,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后续并未补签劳动合同直到20年底提出离职,都未补签

浙江省-嘉兴市 劳动争议 2021-04-14 12:14:35
用户:183*****267
律师回复(1)
  • 陈文彪律师

    月帮助98人

    回复于2021-04-14 13:41:10

    未补签合同,应认定为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苛扣工资的,可要求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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