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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是以交三押一的方式支付的。住了三个月不想再续租,住满三个月告知房东不想租了,第四个月想以押金抵半个月的房租可以吗?也就是第四个月我住15天,提前15搬走。法律上允许吗?

江苏省-苏州市 合同纠纷 2021-04-14 0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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