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普惠提醒 张海强:身份证号: 61030319770218**** 请于2021年4月15日下午14:30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厅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关于你涉嫌贷款合同诈骗一案,至请准时出庭!【出庭时需携带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届时法院当庭宣判,未出庭相关法律责任后果自负!】(注:法 院传票和起诉状副本将发往户籍地请注意签收)!详情请参照我国《刑法》第193条及《合同法》第204条!特此告知!特殊情况致电: 陈律
陕西省-宝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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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3 14: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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