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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在恋爱期间他通过贷款 分期偿还的方式在某平台借了9000元后主动给我转账,说给我买手机,我没有主动要求,他说给我买。但在转账时,由于我先自行买下手机,我接下这笔转账我没购买东西而在日常花销中用去。现在分手了,前男友让我返还这笔钱或者承担每月应还贷款。我想知道我有义务一定要还吗?因为这个钱我没有让他去贷款,且我与他之间也没有建立借贷关系,当时也说清楚不属于彩礼。如果这样要还的话那我岂不是替他花钱追自己…所以想咨询下,我是否有这个责任一定要替他借的这个贷款。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2021-04-12 11:03:52
用户:156*****078
律师回复(3)
  • 徐亚军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1-04-12 11:09:37

    如果留有证据的话,可以不予返还

  • 回复于2021-04-12 11:12:57

    如果是赠与行为,是没有义务和对方一起返还的

  • 回复于2021-04-12 11:15:29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属于恋爱期间的赠与行为,不用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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