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1月份在秦皇岛市小麻会计报名注册会计师全科6门培训课程,支付20000元,有付款记录和定金收据
2.因为当时和其中一个合伙人袁淑(以下简称袁某)有过一些接触,所以双方没有签订合同
3.截至2020年6月(大学毕业)只享受了3门课程的服务,曾在当年6月与袁某协商退款事宜,提出退款金额10000元,袁某口头答应,不过让我协助为其招生
4.本想按照原计划招生将学费顶替出来,但是袁某却表示机构要不要存续还有不能确定,屡次与袁某沟通退款事项都不正面回应
5.尚有与袁某沟通的所有微信记录
河北省-秦皇岛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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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11 16:3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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