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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我老婆结婚四年了,结婚前她带了一个小孩过来,我们结婚四年没有孩子,现在她起斥离婚,请回我要给孩子打生活费吗?

广东省-东莞市 其他 2021-04-11 10:37:24
用户:136*****814
律师回复(5)
  • 回复于2021-04-11 10:41:35

    不需要,你没有抚养别人孩子的义务。

  • 回复于2021-04-11 10:41:55

    不是亲生的,可以不打抚养费

  • 回复于2021-04-11 10:43:06

    你好,婚姻案件涉及人身、财产、子女三方面权利义务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以上三种情形的,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起诉之后调解结案的,大概在一个月(具体看律师办理程度),诉讼的话,简易程序三个月结案。 具体可以电话咨询,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详细分析。 多次办理婚姻家事案件,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回复于2021-04-11 10:44:12

    您好,您不是孩子法律意义上的父亲,不用支付抚养费。

  • 回复于2021-04-11 10:49:32

    可以找我帮你应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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