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13点左右,通过游戏平台加了一个自称买卖金币的商人,于是加了其微信(以下简称甲方)。通过跟甲方协商,把我号上的金币以22w=100元的价格卖给甲方,后来我的号给了甲方,甲方转手把我的号按23w金币=100的价格卖给了乙方,乙方也正常支付钱给甲方了,金额3000左右。但甲方收到乙方钱就把我拉黑了。请问这种属于诈骗吗?能不能起诉?由于平台有充值,严禁私人买卖,也属于有小小的赌博性质,我举报的话会被拘留吗?微信有我给甲方账号与其交易内容的截图 还有乙方支付甲方钱的支付宝交易证据
广东省-广州市
刑事辩护
2021-04-10 08: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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