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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腹症患者,第一时间就诊医院,没有为患者做任何检查,没有第一时间查找病因,患者再三强调很疼,疼的受不了,医生一直让等待检查,从早晨9点左右到中午11.30分医院下班没有做出任何检查结果,医生没有查清病因,中间开了止疼药,患者疼的受不了去了其他医院做检查,确诊黄体破裂急腹症,出血量较大,做了手术,请问该第一就诊医院没有第一时间查明病因,有什么责任

山东省-菏泽市 医疗纠纷 2021-04-09 22:55:16
用户:152*****972
律师回复(1)
  • 回复于2021-04-10 11:11:47

    如果第一家医院没有及时明确的检查和诊断造成患者伤害也加深的话,可以要求对这个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费用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问题可以来电详询或一对一咨询本律师,本律师专业代理医疗纠纷案件,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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